(三)拓宽资金来源。
7.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持续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鼓励地方通过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风险补偿基金等手段支持产业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8.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方式融资。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等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初创企业投入力度。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原则,投资工业互联网相关产业基金。
9.创新产融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与工业互联网企业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基于生产数据的增信系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时间节点:按年度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持续开展基于数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责任部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人才保障。
10.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建设运营“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定期发布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编制工业互联网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现良好就业提供参考。
11.推动人才选拔评价。鼓励企业制定人才评价规范,开展技术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12.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培养工业互联网领域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专业研究院或交叉研究中心,加强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建设若干现代产业学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工业互联网技术技能人才。
时间节点:2021年完成工业互联网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按年度发布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按年度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继续举办全国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技能大赛。到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
责任部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