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仓库作业流程(11)盘点标准规定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条 目的

1.1 准确有效掌握库存金额数据,衡量存货金额与销货金额对比,综合盘算物流运转状况。

1.2 准确库存数量,让库存实物可以作为【生产任务单】齐套的依据。

1.3 确认库存差异来源,发现仓储管理的不足之处。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定适用之范围:“宁波龙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宇兴电子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中心。

第三条【盈亏调整单】

3.1 【盈亏调整单】格式

3.2 【盈亏调整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白)仓库账务员、第二联(红)财务、第三联(黄)PMC或物控员分别保存。

第四条 盘点类型、范围、周期及方式

4.1 年度盘点和日常盘点及范围。

年度盘点时,由财务部主导,盘点仓库(材料仓、半成品仓、成品仓、不良品仓、报废仓等)、加工事业部(在制品)、委外加工厂(在制品)的盘点。

日常盘点时,有仓库主导,盘点仓库所属的材料仓、半成品仓、成品仓、不良品仓、报废仓等。并依据要求,加盘辅料仓、行政仓等。

4.2 日常盘点分为分仓循环盘点、仓库月度盘点。

分仓循环盘点由材料仓管组长主导,每日循环盘点固定品号(如:20品号/日)盘点。

仓库月度盘点由仓库经理主导,可以一个月、三个为周期盘点。月度盘点时,可以选择重点品号(发料频率高的80%部分)盘点。

盘点异常时,由仓库经理上报【盘盈(亏)调整单】,经过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调整ERP数据。

第四条 盘点作业流程

第五条 盘点作业指导书

5.1 日循环盘点作业

仓库组长对本组每名仓管员所管物料笔数进行日(日20笔)循环盘点规划;

材料仓管员日循环盘点时在物料卡上注明盘点日期、数量、盘点人;

材料仓管员按照日循环盘点物料分配规定,将自己日循环盘点数据及时上交材料仓管组长;

材料仓管组长审核日循环盘点数据是否异常,发现异常时,及时填写【盈亏调整单】递交仓库经理。仓库经理在2日内将【盈亏调整单】由财务、主管副总经理签署后,调整ERP数据,保证实物、卡、ERP数据的一致和准确。

盘点记录时应利用颜色管理(用红色笔记录),以便物料管理。

5.2 年中、年终盘点作业指导书

5.2.1 盘点准备

仓库经理应协助公司主导盘点相关人员,做好相关“盘点系统数据冻结、盘点量、治具”等工作准备。

仓库部将盘点日前单据全部审核,以便保持ERP数据的静止。 

仓库要求相关部门、供应商在盘点日期间停止送收货。盘点日送到的货物进行暂存,确保ERP数据静止。

仓库经理组织仓库人员对物料进行分区摆放:以产成品区、自制半成品区、原材料区(包括:电子料、结构件、包装料)、不良品区、化学品区、⑥返修品区、辅料区、行政物料区备查。

5.2.2 盘点作业

仓库经理先对进行组织分工:对存货8大区域各指派1人担任组长并配置相应的盘点人员(根据物料品号多少、数量多少配置盘点人员)。同时任命复盘组长和人员。确定复盘方案(复盘品号选择方法、复盘分工)。

仓库经理将初盘数据从ERP系统中导出数据,打印成《盘点单》交财务部确认。

财务盘点主导人员,指挥盘点人员按已经分组的盘点人员,对各组对应的盘点实物进行逐一盘点。

盘点小组逐一盘点并将盘点数据记录于盘点表中。盘点数据必须记录清晰,记录于盘点表的相应行次中。

财务主导人员根据复盘方案进行复盘。一般复盘品号数为总品号数的50%。复盘数据记录于复盘表中。

初盘、复盘差错率高于1%时,仓库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区进行重新盘点,确保盘点数据与实物的一一对应。

5.2.3 盘点盈亏调整作业 

仓库经理将已经财务、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盈亏调整单》录入ERP系统。ERP系统转换为【盘亏调整单】,及时调整ERP数据,保证ERP数据、卡、实物的一一对应。

5.2.4 仓库经理《库存盘点汇总表》和差异原因确认后,进行仓库管理相关流程、作业的改善,逐步改善仓库的管理工作。

5.3 盘点其他规定

 5.3.1盘点工作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日循环汇总的抽盘工作,时间为月末最后2天。头天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盘和复盘工作,下午进行抽盘工作。   

5.3.2 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库位数据、单位必须规范统一;品号、品名、规格必须明确;数量一定是实物数量,真实准确;绝对不允许重盘和漏盘。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盘点数据不真实,责任人要负过失责任。   

5.3.3 对于盘点结果发现属于实物责任人不按品号、品名、规格要求收发及保管物料造成损失,实物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